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1 08:04:39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372

校直各部门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湘南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发〔2019〕12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25年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或附属医院带教人员,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各学院指标分配见附件1,相关职能部门可申报1项(教务处、医学部可申报2项)

2.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团队成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3.已有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包括本次申报结题),本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被撤销教改项目未满三年的项目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同时参与的在研教改项目含主持不得超过3

4.申报项目应已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联系我校实际,切入点宜小,实践指导意义强,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

成果能对我校教学改革起到推动作用。

5.项目研究时限2~3年

6.研究项目应具备方向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重点关注专业内涵建设、数智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四新”建设、微专业建设、产教融合、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改革、“双一流”建设等,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2)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立项基本标准

1.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新态势,改革路线清晰;建设及改革举措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 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 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组织、管理等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 经费预算及年度安排合理。

5. 预期成果合理。校级教改注重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注重研究实施全过程。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应高度契合研究内容,成果形式不限于教改论文,可包含但不限于教学大纲修订、教案、建成的教学资源、课程教学实录、示范课堂、教学研讨记录等。

申报范围

1.各单位择优限额推荐,具体推荐指标见《湘南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1)。

2.项目申请者可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参考《湘南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自主选题,指南中未涉及、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经评审也可立项。鼓励跨学院和专业的项目申报。

3.此次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计划立项一般项目56项,重点项目10项,委托项目2项。其中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项,委托项目资助1万元/项

1委托项目选题方向:跨学科、跨专业课程融合建设(主持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组建课程建设团队);结合区域产业需求加强专业优化及内涵建设研究(主持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带头人或专业骨干教师)。

2重点项目选题方向: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四新”建设、“四教”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医教融合、体教融合)新路径研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重点项目主持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学校在组织项目立项的同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一)自主申请。申请级教改项目结题应填写《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附件申请年度检查的请填写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专家验收。教务处对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通过、撤销三种,“通过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进展缓慢三个等次。

(三)相关说明

1. 2021年立项的项目(立项文号校发〔2022〕35号)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评审不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予以撤项。被撤销的项目,追回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教改项目。

2. 2022年立项的项目(立项文号校发〔2023〕44号)此次应该结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结题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11)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2023年立项的项目(立项文号校发〔2023〕110号)可申请结题。

3. 2024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中期检查,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填写相关汇总表。

4. 各学院加强对已立项课题的管理,督促各项目认真开展研究,按时结题。不按时结题被撤项的项目(含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专项教改项目),所在学院扣减1个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指标(如学院连续两年有项目被撤项,则扣减下一年度2个申报指标,以此类推),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市级、校级等各类教改项目。

5. 各学院落实2021—2023年立项的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专项教改项目经费,督促各项目团队积极开展研究,按时结题。

、申报材料受理和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教改项目的选题、论证、单位评审与推荐等前期工作,并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如期开展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2.项目申请者需填写《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3.申请项目结题应填写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中期检查的请填写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中期检查封页复印件。

4.各申请单位填报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附件6/7/8需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湘南学院教改课题情况统计表》(附件9,只需提供电子表)

5.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11月7日17:00前送至教务处1328办公室(逾期不受理,不接受个人送交的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及所有的佐证材料PDF扫描件,老师将材料按“二级学院+项目名称+材料名称+主持人姓名”打包发给学院统一汇总,各学院统一提交各种汇总表及学院此次教改课题的所有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按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材料三种类型分别汇总命名为“二级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申报材料”“二级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结题材料”“二级学院+2025年教改中期检查材料”,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材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xnxyjyjg@163.com),联系人:彭献荣、唐海玲。

联系电话:2325111,电子邮箱:xnxyjyjg@163.com

附件:

附件1 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3: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5年湘南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5: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6: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7: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8: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附件9:湘南学院未结题校级教改课题成果产出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10: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应结题、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11: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湘南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一审:彭献荣     二审:汤银娟       三审:吴霞

核发:教务处 点击数:372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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