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湘南学院教学类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9〕12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或附属医院带教人员,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各学院指标分配见附件1,相关职能部门可申报1项(教务处、医学部可申报2项)。
2.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团队成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3.已有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包括本次申报结题),本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被撤销教改项目未满三年的项目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同时参与的在研教改项目(含主持)不得超过3项。
4.申报项目应已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联系我校实际,切入点宜小,实践指导意义强,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
成果能对我校教学改革起到推动作用。
5.项目研究时限2~3年。
6.研究项目应具备方向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重点关注专业内涵建设、数智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四新”建设、微专业建设、产教融合、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改革、“双一流”建设等,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2)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立项基本标准
1.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新态势,改革路线清晰;建设及改革举措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 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 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组织、管理等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 经费预算及年度安排合理。
5. 预期成果合理。校级教改注重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注重研究实施全过程。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应高度契合研究内容,成果形式不限于教改论文,可包含但不限于教学大纲修订、教案、建成的教学资源、课程教学实录、示范课堂、教学研讨记录等。
(三)申报范围
1.各单位择优限额推荐,具体推荐指标见《湘南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1)。
2.项目申请者可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参考《湘南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自主选题,指南中未涉及、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经评审也可立项。鼓励跨学院和专业的项目申报。
3.此次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计划立项一般项目56项,重点项目10项,委托项目2项。其中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项,委托项目资助1万元/项。
(1)委托项目选题方向:跨学科、跨专业课程融合建设(主持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组建课程建设团队);结合区域产业需求加强专业优化及内涵建设研究(主持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带头人或专业骨干教师)。
(2)重点项目选题方向: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四新”建设、“四教”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医教融合、体教融合)新路径研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重点项目主持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学校在组织项目立项的同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一)自主申请。申请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应填写《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附件;申请年度检查的请填写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专家验收。教务处对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通过、撤销三种,“通过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进展缓慢三个等次。
(三)相关说明:
1. 2021年立项的项目(立项文号校发〔2022〕35号)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若评审不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予以撤项。被撤销的项目,追回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教改项目。
2. 2022年立项的项目(立项文号校发〔2023〕44号)此次应该结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结题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11)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2023年立项的项目(立项文号校发〔2023〕110号)可申请结题。
3. 2024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中期检查,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填写相关汇总表。
4. 各学院加强对已立项课题的管理,督促各项目认真开展研究,按时结题。不按时结题被撤项的项目(含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专项教改项目),所在学院扣减1个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指标(如学院连续两年有项目被撤项,则扣减下一年度2个申报指标,以此类推),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市级、校级等各类教改项目。
5. 各学院落实2021—2023年立项的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专项教改项目经费,督促各项目团队积极开展研究,按时结题。
三、申报材料受理和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教改项目的选题、论证、单位评审与推荐等前期工作,并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如期开展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2.项目申请者需填写《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3.申请项目结题者应填写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和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中期检查的请填写提交《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中期检查封页复印件。
4.各申请单位填报《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附件6/7/8需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湘南学院教改课题情况统计表》(附件9,只需提供电子表)
5.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11月7日17:00前送至教务处1328办公室(逾期不受理,不接受个人送交的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及所有的佐证材料PDF扫描件,老师将材料按“二级学院+项目名称+材料名称+主持人姓名”打包发给学院统一汇总,各学院统一提交各种汇总表及学院此次教改课题的所有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按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材料三种类型分别汇总命名为“二级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申报材料”“二级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结题材料”“二级学院+2025年教改中期检查材料”,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2025年校级教改材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xnxyjyjg@163.com),联系人:彭献荣、唐海玲。
联系电话:2325111,电子邮箱:xnxyjyjg@163.com。
附件:
附件1 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2:2025年湘南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5: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6: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7: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8:2025年湘南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附件9:湘南学院未结题校级教改课题成果产出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10: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应结题、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xlsx
湘南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一审:彭献荣 二审:汤银娟 三审:吴霞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第76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拟考试的通知

